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碎石生产线主机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6:20
采购区域:哈尔滨市
截止时间:2021-01-28 15:00
采购品类:材料 > 混合品类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碎石生产线主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1.1项目编号:XL-2021-0101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碎石生产线主机采购项目
1.3项目内容:碎石机主机采购,详见附件。
1.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需付30% 定金,发货前付清全款。卖方生产企业为买方开具 5% 的为期12个月的银行质量保函作为质量承保。
1.5交货期限:签订采购合同100日内。
1.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质保期:货到现场18个月或设备安装完毕后12个月。
二、采购方式2.1采购方式为竞价采购(一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3.1采购预算金额为1400.00万元(意向供应商报价为含税、货到现场及安装的报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具有相应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代理商具有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或代理商与制造商签订的经销协议)。
4.2意向供应商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无诉讼和仲裁且正常纳税。
4.3意向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4意向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4.4.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4.4.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4.3经采购人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4.5意向供应商须通过”平安城科产业互联网平台”平台报名,且通过报名确认。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9本项目供应商资质要求
4.9.1制造标准
1、产品设计、制造、检验等过程,所有使用的材料、设备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产品验收均应遵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2、设备及部件的全部材料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等;
3、所有焊接件的焊接工艺均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4、铸件应按国家规定标准铸造,其质量检查、探伤、热处理等均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5、所有加工件的加工精度均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6、设备均应按国家标准的规定进行组装。
4.9.2验收标准
1、设备交货前需方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甲方工厂按本技术条款规定进行验收;
2、交货时供方提供设备及其附件的详细清单;
3、供方提供整套设备的出厂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合同签订后供方提供设备外形图、土建基础图、工艺布置图等相关图纸;
4、所有外购设备部件必须选用有质量保证的生产厂家的产品。
4.9.3附加服务条款,供方应提供下列服务及技术要求规定的附加服务:
1、实施或监督指导所提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调试;
2、为所供货物分类、分项提供详细的操作、维护手册及零部件手册;
3、供方提供技术协议中所规定的所有服务,供方提供的附加服务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另外计费。
4.9.4服务承诺
1、主设备整机保修1年,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由供方承担,易损件和人为损坏除外。
2、在质量保修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方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并承担与此直接相关的零部件和运输费用。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平安城科产业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s://www.pauct.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5.2采购文件不收费。
六、投标保证金6.1采购保证金形式:汇款或保函。
6.2保证金汇款形式
6.2.1保证金金额:小写:150000.00元;大写:拾伍万元整。
6.2.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9日15时00分。
6.3保函形式:投标保函作为有效的投标文件依据,应由有经营该业务资格,并经采购人认可的担保公司——深圳创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开具。
6.3.1保函手续费:供应商如选择保函形式,需缴纳保函手续费3000.00元整。
6.3.2获取保函需要提供的材料: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及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6.3.3投标保证金保函办理事宜:
担保公司:深圳创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经理
联系方式:18031171053
6.4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时需将担保公司开具的保函一同提交,未按时递交保证金或保函视为无效标。
七、竞价安排7.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2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1400.00万元人民币,不设价格下限;
7.3报名方式和截止时间
7.3.1通过“平安城科产业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s://www.pauct.com/)进行报名。经采购人对主体资格(企业规模、营业执照等)与资信证明材料审核通过,方可参与本次竞价招标。
7.3.2报名文件提交方式:
7.3.2.1线上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税率证明的电子版扫描件。
7.3.2.2线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8日15时00分。
7.4报价方式和截止时间
7.4.1本次报价需在“平安城科产业互联网平台”上进行,未完成平台报价的供应商将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7.4.2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9日15时00分。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8.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九、声明9.1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9.2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没有达到验收的质量标准,供应方应无偿更换,并赔偿采购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工待货,使用产品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9.3由于供货不及时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供应方应根据采购方所造成的损失给与全部赔偿。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平安城科产业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s://www.pauct.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采 购 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五路6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903612677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轩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第六大道1310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1-84310880
账户名:黑龙江省轩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65247810274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兆麟支行
采购方:黑龙江省轩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宗** 182****3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