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01)鹤大公路宁安镇北出口连接线项目-设备租赁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8 21:50
采购区域:牡丹江市
截止时间:2021-08-20 06:00
采购品类:设备 > 设备租赁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宁安分公司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宁采】2019-0276
招标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宁安分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价招标公告
我公司对国道(G201)鹤大公路宁安镇北出口连接线工程项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1.1项目编号:【宁采】2019-0276
1.2项目名称:国道(G201)鹤大公路宁安镇北出口连接线工程项目。
1.3项目内容:混凝土运输车、挖掘机、拖板车详见附件。
1.4付款方式: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准。
1.5合同期限:根据招标人需求供应。
1.6使用地点:国道(G201)鹤大公路宁安镇北出口连接线工程项目。
二、招标方式2.1招标方式为竞价招标(一次竞价)
三、招标预算3.1招标预算金额为2580000.00元,所有机械单月预算金额580000(以实际发生为准,意向供应商报价为含税、货到现场的报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内容。
4.2意向供应商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无诉讼和仲裁且正常纳税。
4.3意向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4意向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4.4.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4.4.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4.3经招标人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4.5意向供应商须通过”塔比星”平台报名,且通过报名确认。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塔比星”(https://www.tabe.cn/)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收取保证金及保函。 七、竞价安排7.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2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2580000.00元人民币,不设价格下限;
7.3报名方式和截止时间
7.3.1通过“塔比星”(网址:https://www.tabe.cn/)进行报名。经招标人对主体资格(企业规模、营业执照等)与资信证明材料审核通过,方可参与本次竞价招标。
7.3.2报名文件提交方式:
7.3.2.1线上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电子版扫描件。
7.3.2.2线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20日6时00分。
7.4报价方式和截止时间
7.4.1本次报价需在“塔比星”上进行,未完成平台报价的供应商将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7.4.2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2日8时00分。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8.1招标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供应无法满足招标文件上的需求视为放弃投标,中标通知发出3日后未与本单位达成意向合同视为放弃本次中标。
九、声明9.1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招标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9.2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没有达到验收的质量标准,供应方应无偿更换,并赔偿招标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工待货,使用产品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9.3由于供货不及时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供应方应根据招标方所造成的损失给与全部赔偿。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塔比星”(网址:https://www.tabe.cn/)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
联 系 人:邓正波
电 话:15124587007

采购方: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宁安分公司
联系人: 李** 188****2936